本文导读: 车祸发生一般是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造成,有些时候一些小的事故其实只要进行一些简单的处理,比如利用一些车载应急包对伤员进行处理,等在救护人员到来就好,但不是所有人都能镇静的处理这些小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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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祸发生一般是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造成,有些时候一些小的事故其实只要进行一些简单的处理,比如利用一些车载应急包对伤员进行处理,等在救护人员到来就好,但不是所有人都能镇静的处理这些小车祸事故,江西南昌就有一男子,倒车时将人撞倒,还大为恼火的将对方砍伤,确为不太明智。
11月26日,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,判处被告人李芹有期徒刑四年,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医疗费、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3万元。
2011年9月19日晚21时许,司机李芹在南昌市西湖区禾草街36号因倒车与停放在一废品回收店路边的汽车相刮蹭,引发冲突。受害人黄某从船山路89号麻将馆出来,与李芹有言语上的冲突,李芹手持刀具,将受害人黄某追逐到禾草街内的一楼道的楼梯上,用刀具往黄某的左侧大腿等处刺了11刀,后离开现场。
经南昌市西湖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受害人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乙级,伤残八级,花去医疗费55092元。
本站会员评论如下: 网友:手机用户 有本事砍人就不要去坐牢啊,不是很厉害吗,这种人让它在牢狱里生活吧!
网友:手机用户 抓去杀掉,这种禽兽不如的东西!
青海省网友:手机用户 这个狂徒应当枪毙。
IP网友:手机用户 这袋子装大都是口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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